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

權力和資源的分配--- 組織結構探討  

“再好的計畫也會因為沒有正確的組織結構而失敗”

組織結構 (Organizational Structure) 直接界定了專案經理的授權可能,並且對於專案所需資源的取得設下了限制。由於這些都是影響專案執行的重要因素,故有必要在此作一探討。若組織管理階層能慎選適用的組織結構最佳,否則專案管理者亦應善用其優勢,並防止可能的不利情況的發生。

功能式組織 (Functional Organization)

特性:組織依功能性來劃分部門,把職能專業類似及相關的人員集合在一起,專案分階段於部門內運作,強調專業性。

優點:具有專精與分工的好處,人員與設備可降至最低,不同專案可共同運用這些專業人員和相關資源。

缺點:不同專業領域間不易協調,易導致部門的衝突。


專案式組織 (Projectized Organization)

特性:組織依專案來劃分部門,專案團隊成員及資源集中於專案內,專案經理獲得充份的授權,強調協調性。

優點:不同專業領域之間的協調工作容易進行,專案目標明確易於掌握。

缺點:沒有人會對專業領域的長期發展負起責任,功能於各專案內重覆,導致成本增加效率降低。

矩陣式組織 (Matrix Organization)
特性:功能部門成員依任務需要,接授指派組成專案,以執行專案工作。採雙重指揮鍊,兼具專業性及協調性。專案經理對組員擁有和專案目標相關的職權,而功能部門經理對該人員擁有升遷,調薪建議,年度考核等職權和責任。

優點:同時具有功能式和專案式組織結構的優點

缺點:指揮權不統一,會造成混淆的情況,易導致資源及權力的爭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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